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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划 目 录
1 工程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
3 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工作目标
5 监理工作依据
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计划
7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8 监理工作程序
9 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10 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11 投资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12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管的方法和措施
13 合同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14 信息资料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15 监理工作制度
16 监理设施及工程质量检测控制要点
红旗小学教学楼工程监理规划
一、 工程项目概况
1.1建设单位名称:汉滨区红旗小学。
1.2项目名称:红旗小学教学楼。
1.3设计单位名称:安康市设计研究院。
1.4施工承包单位名称:安康市兴华建筑集团公司。
1.5建设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兴兴家仓22号。
1.6建筑总面积:约2133.08m2。
1.7概(预)算投资306万元。
1.8建筑高度:14.85M。
1.9建筑层数:4层。
1.10结构类型:全框架结构。
二、监理工作范围
1、 该项目的全部子项工程、构筑物。
2、 施工图所涵盖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的监理。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
三、监理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主要是进行质量、进度、投资的三控制;进行合同、信息及安全管理;协调好甲、乙方和工地各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关系,使大家团结协作,高质量、高速度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组织竣工予验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四、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
1.1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2工程质量全部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要求。
1.3工程质量符合甲乙方的合同约定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2、 进度控制目标
2.1总工期控制在甲乙方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以内。
2.2严格控制月进度计划,确保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和安装工程三个主要阶段的进度符合经批准的工程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3、投资控制目标
3.1决算投资严格控制在施工图预算投资以内。
3.2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控制在预算投资的5%以内。
五、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项目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定点红线等。
3、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
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5、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6、施工图纸及其审核文件、工程变更、会议纪要等。
7、国家及省市发布的定额和造价信息等。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计划
1、该工程的项目监理单位名称为:安康市金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公章为“安康市金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
水、电气安装监理
资料管理
合同管理
6.3监理人员配备计划:
姓 名
拟任职务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项金喜
总监理工程师
男
55
大 专
工程师
陈 统
土建专业监理
工程师
男
32
本 科
工程师
帅辉
水、电、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
男
53
大 专
工程师
注:该工程安全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各专业监理人员负责本专业的安全监理工作。
七、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7.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7.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7.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7.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7.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7.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7.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 计划。7.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7.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7.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7.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7.1.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7.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7.1.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7.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7.3.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7.3.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7.3.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7.3.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7.3.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7.3.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3.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7.3.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7.3.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7.3.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7.4监理员职责
7.4.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7.4.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作好检查记录;
7.4.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7.4.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7.4.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7.4.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八、监理工作程序
8.1 监理工作总程序
接受监理任务
委派总监、成立项目部
学习熟悉合同、图纸及规范
编制施工监理规划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审查开工条件、发布开工令
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
投资控制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
组织单位工程予验收
资料审核整理
监理工作总结、资料归档
参加竣工验收会议
8.2 质量控制程序
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并补充完善
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质量措施
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材料设备质量证明并进行见证取样
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进行考察、论证、确认
复验并确认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成果
考核承包单位的试验室的资质
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监理机构进行巡视、平行检查和旁站监理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承包单位对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进行了处理
签认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质量控制资料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8.3 进度控制程序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承包合同
承包单位根据合同工期要求,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不通过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
通过
承包单位编制季度、月实施计划
调整计划
不通过
监理单位审查通过
承包单位组织实施进度计划
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
有偏差
执 行
无偏差
8.4 投资控制程序
承包单位填报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工程变更事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确定变更价款
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总监审定
不通过
通过
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应与业主、承包单位协商一致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对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对策
建设单位付款
8.5 工程设计变更程序
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变更,填写变更单
不通过
监理工程师审核
通过
通过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
监理单位盖章
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通知单
执行 备案
业 主
承 包 商
8.6 隐蔽检查程序
承包单位自检通过后填表
监理工程师审查
工程质量情况
工程完成情况
保证资料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返工处理
进行下道工序
8.7 原材料认证程序
承包单位填报原材料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根据报验内容同承包单位一起见证取样
送国家认可的检验单位试验
监理工程师检查实物和试验单
合格 不合格
不允许使用
允许使用
监理工程师整理事故报告、归档
8.8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承包单位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
监理工程师核定事故情况
较大事故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质量缺陷或一般事故监理工程师处理
承包单位根据处理意见进行事故处理
处理结果报监理工程师验收
监理工程师整理事故报告、归档
8.9 资料管理工作程序
任命资料管理员、编制资料管理制度
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进行资料分类
监理公司编制和整理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重点收集前期准备阶段文件
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文件
审查和签署竣工图和竣工资料
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进行资料整理并提交建设单位
8.10 竣工验收程序
承包单位完成合同约定工程内容,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进行工程予验收,提出存在问题
承包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提出工程竣工报验单
监理单位审查同意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分别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省、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
建设单位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填写竣工验收备案表,上报政府主管部门
备案管理部门审核签收,验收工作完成
九、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三控制的核心。没有质量,再快的进度也没有意义的,没有质量,投资将是打水飘。
我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规定,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因此,施工质量的控制是目前监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9.1质量控制内容
9.1.1质量事前控制的内容: 质量事前控制是指在施工准备阶段进行的质量控制,其具体工作内容有:
1 审查承包单位技术资质,主要审查参与施工的各类技术人员上岗证书及其组织结构是否具有能完成工程并确保其质量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2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工程质量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3考察承包单位试验室。了解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试验室的管理制度;试验人员的资质证书;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4对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原材料需经监理或建设单位认可后才能采购订货,对于进场材料必须办理报验手续,不合格的材料不得投入使用并及时清退出场;
5对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除具备“三证”外,必须查验有资格的权威部门的技术鉴定书方可使用;
6对固定生产设备,应按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设备进场要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核对型号、数量、配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订货合同相一致;
7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及其保护,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及高程水准点,重要工程坐标还应该进行复验;
8协助承包单位完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会议制度,质量检验制度,隐检制度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等;
9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10工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应办报验手续,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与安全要求的不能进场与使用。
11 把好开工关,总监理工程师在对现场各项施工准备检查审核,确认满足开工条件时,可发布开工令。停工的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未发布复工令,工程不得复工。
9.1.2 质量事中控制的内容: 质量的事中控制是指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其具体工作内容有:
1协助施工承包单位完善工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点,及时检查和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2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主要工序作业(包括隐蔽作业)施工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报验,监理人员按约定时间到现场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签字后才可继续施工。
3重要的工程部位、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坚持旁站监理。
4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中间(如土建和安装)交验手续。
5审核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6按合同行使质量监督权。发生下述情况,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
(1) 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仍不采取改进措施者,或者采取的改进措施不力者;
(2) 隐蔽工程未报现场监理人员检验自行封闭、掩盖者
(3) 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按事故处理程序处理或处理方案、措施未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敷衍了事继续作业者;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5)使用没有技术合格证的材料,或者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者;
(6) 经屡次返工或返修分项工程仍不合格者;
(7) 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
7 定期组织现场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等。
9.1.3质量事后控制的内容:
1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及其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完成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单机试车,并作好记录;
3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施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4审核施工单位承包提交的竣工图;
5在审查资料合格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予验收。对予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提出整改方案与措施。复验合格后,报建设单位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9.2 质量控制办法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中履行自己的职责,主要是通过审
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和直接进行现场巡视、平行检查与旁站监理相结合,
必要时抽样进行检测试验等方式。
9.2.1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
其具体内容是:
1、审核承包单位的正式开工报告,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审批并下达开工令;
2、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3、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4、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反映工序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技术措施及处理结论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顺序、进度和监理规划及时审核和签署有关质量文件、报表。
9.2.2质量监督与检查
1 检查的内容 :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执行质量监督与检查,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1开工条件检查,目的是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能否连续的进行正常施工;
1.2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经监理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1.3隐蔽工程检查,凡是隐蔽工程均需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后,方能掩盖;
1.4停工后和复工前检查。当承包单位严重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造成质量隐患,监理人员可行使质量否决权,令其停工。或工程因某种原因停工后需复工时,均应经检查认可后下达复工令;
1.5随班或跟踪检查,对于施工难度较大的工程结构或容易产生的质通病,监理人员应进行随班跟踪检查;
1.6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均应经检查认可后,签署验收记录。
2 检查的方法:
目测法:目测检查的手段,可归纳为看、摸、敲、照四个字。
看:就是根据质量标准进行外观检查;
摸:就是手感检查,主要使用于装饰工程的某些项目的检查;
敲:是运用工具进行音感检查。对地面工程,装饰工程的镶贴等;
照:对于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的部位,则应采用镜子反射或灯光照射的方法进行检查。
实测法:实测检查法,就是通过实测数据与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对照,来判别质量是否合格。实测检查法的手段也可归纳为靠、吊、量、套四个字。
靠:使用直尺塞尺检查地面墙面屋面的平整度;
吊:使用托线板以线锤吊线检查垂直度;
量:使用测量工具和计量仪表等检测砼强度、钢筋位置、断面尺寸,轴线标高、湿度、温度等;
套:是以方尺套方,辅以塞尺检查。
试验检查法:指必须通过试验手段,才能对质量进行判断的检查的方法。
9.3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理
9.3.1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划分:
1基础工程:后浇带及、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
2主体工程: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
9.3.2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并认真填写旁站记录。
9.3.3 旁站监理人员主要职责是:
1、检查施工承包单位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9.4针对本工程特点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
9.4.1对上岗人员的审查与考核:对上岗的专业操作人员要审查其上岗证,对特殊工种,如电焊工,钢筋对焊等,上岗前要对其实际操作试件作相关试验。
9.4.2原材料进场的审核检验:原材料的采购和选用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根本.故首先应把住材料关,对选定的材料,要检查其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内容,以确定其可否使用.材料进场后,按照规定批量对其进行见证取样,并送实验室检测(已审定的实验室).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否则立即通知退场.
9.4.3.地基基础质量控制措施:
A、对砼工程的施工,要监督其试块制作与养护,对基础防水施工要见证取样、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
9.4.4主体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本工程为框架结构,主体工程的质量控制主要是对混凝土质量的控制。混凝土结构工程为一个子分部工程,其含有模板、钢筋、混凝土等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按便于控制质量的原则,按楼层、施工段或结构缝等划分若干个检验批。
混凝土分项工程
1 对原材料(水混混泥、外加剂)进行报验和见证取样制度,按照规定,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验证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检查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
3检查混凝土设计配合比和施工配合比的资料,首次使用应进行开盘鉴定。(注:施工配合比是测定现场砂、石含水率后,调整材料用量所确定的配合比)。
4混凝土浇筑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养护措施,
5现浇结构拆膜后,应及时组织有关方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作出记录。
模板分项工程
1、核查模板设计是否符合GB50204-2002 4.1.1 强制性条文要求。
2、检查模板安装是否符合GB50204-2002 4.2.1 条要求。
3、对模板安装质量要进行全数检查与验收。要符合GB50204-2001
4、模板及其支架拆除顺序及安全措施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底模拆除时混凝土强度要符合GB50204-2002表4.3.1。
钢筋分项工程
原材料进场时,按批次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浇筑混凝土之前,要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并在隐蔽验收记录单上签认。
9.4.5装饰工程质量控制:
外墙饰面砖:先做样板,经业主及设计院同意后,放线排砖。要求:横要平,竖要直,接缝宽度要合适。施工中检查,有无空臌和粘结不牢的现象,勾缝是否密实。
楼地面工程:控制地面标高,做好试排,铺设时表面平整,色泽一致,接缝均匀,粘贴牢固,无空臌现象。
内墙面抹灰:要求施工方先做样板间。要求:阴阳面要平直、垂直,接茬处无明显痕迹。特别注意:隔墙上留施工洞填充后,抹灰前接缝处要按标准进行处理,以免表面开裂。
门窗安装:门窗用料、安装尺寸要符合设计要求,外行要平直方正,开启灵活,安装牢固,封闭严密。交工前对窗要进行密闭性试验。
9.4.6安装质量控制措施:
管道安装:要横平竖直,离墙距离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支架固定牢靠,阀门开启方便。上水要做试压,下水要做通球试验。全部安装完后要做系统试压和调试。通、排风设备安装牢固、无漏风。电气安装:予埋管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接头套管严密,保障管路通畅,配电箱位置安装正确,配线符合规程,接地可靠。
十、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10.1进度控制原则
10.1.1进度控制的目标是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工期。
10.1.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施工进度。
10.1.3应采取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行主动控制。
10.2进度控制工作流程(见8.3程序图)
10.3进度控制工作内容和方法
10.3.1审核施工进度计划
1、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并按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的条件(工程的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的现场条件,施工队伍的条件等)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3、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4、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审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并进行分析
5、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平面图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6、对年,季度进度计划,应分析承包单位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供应等方面是否配套、适应。
7、建设单位资金供应能力是否能满足进度需要。
8、进度计划是否合理,是否造成因建设单位违约而导致索赔的可
能性的存在。
9、有重要修改意见应要求承包单位重新申报。
10、进度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批准并报送建设单位。
10.3.2下达工程开工令
1、检查双方的准备情况。建设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办完报建手续。承包单位应将开工所应具备的人力,材料及设备就绪,同时按合同规定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各种条件。
2、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和业主双方关于工程开工的准备情况,适时地发布工程开工令。
10.3.3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1、 在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应对承包单位实行跟踪监督,并对实施情况做出记录。
2、 根据检查的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
3、 发现进度偏离时,监理工程师应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4、 每月25日承包单位报送本月完成的工作量报表。
10.3.4组织现场协调会
1、 监理工程师应每周定时组织召开各方面的协调会,研究应采取的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目标的实现。
2、 在每周协调会上通报进度情况、存在问题及下周工作安排,解决施工中的相互配合问题。
3 现场协调会应印发协调会会议纪要。
10.3.5进度计划调整
1 发现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分析产生的原因,研究进度调整措施和方案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
2 发现工期延误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并对修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确认,承包单位需承担赶工的全部开支和工期延误天数。
3 承包单位造成的工期拖延,承包单位应提出延长工期申请报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审批。
10.3.6向建设单位提供进度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整理进度资料,做好记录,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
10.3.7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1、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的予验收申请报告。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予验收。
2、 在予验收通过后,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编写竣工验收报告书。
3、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颁发工程移交证书。
4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要处理验收后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及责任争议问题,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修理。
十一、投资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11.1投资控制的措施
11.1.1组织措施:
1在项目管理部落实投资控制的人员,明确职责;
2编制本阶段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图。
11.1.2经济措施: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期投资控制目标。
2进行工程计量。
3交接工程付款帐单,签发付款证书。
4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的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5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做好分析和预测。
6经常或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11.1.3技术措施:
1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2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控制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3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以降低工程成本。
11.1.4合同措施:
1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2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11.2工程计量的程序
11.2.1承包方在获得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书后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完工报告。
11.2.2监理工程师收到完工报告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工程量。
11.2.3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量确认。
11.2.4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是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11.3工程计量的依据:
11.3.1质量合格证书
11.3.2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
11.3.3计量的几何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图纸。
11.4 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审查索赔及反索赔要求的正当性。
十二、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管的方法和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这说明工程监理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之一。
对于工程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有两重含义,一是建设工程要确保工程的安全性能。即质量安全,是目标的安全;二是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要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即生产安全,是过程安全。
在处理这两种安全上,监理单位确保质量的安全是主要的,要投入较大的精力和较多的时间,同时对施工方的生产安全予以提醒和帮助。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两者是有关联的、相互影响的,监理机构应重视生产安全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以避免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演化为质量的不安全。
12.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公司由上而下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
其职责为:
公司经理为安全监管第一负责人。
各部部长负责上情下达,编制实施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总监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12.1.2 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1)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机构框图
项目安全监管组长
文明工地监管员
三宝四口监管员
安全用电监管员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体系监管员
(2)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职责
①组长: 由总监理工程师项金喜担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着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②组员: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体系运行情况,检查安全员及特种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③组员:土建监理工程师陈统;
④组员:电气监理工程师帅辉工地安全用电的监管;
12.2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程序
条例中第21~38条18种安全
责任落实到位
督促施工企业编制
施工组织审查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备符合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健全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
的安全生产部分
编制了有针对性的
应急预案
符合危险性较大
工程的七个分部分项工程
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检查经专家进行论证工程
的论证报告
发现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节严重的,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核程序合格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拒不停工的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收集整理安全监理资料
并归档
12.3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内容
12.3.1 事前控制
(1)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的通知精神;
②审查施工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③对照条例中规定的施工单位的18条安全责任,逐条检查是否编制了有针对性的措施或应急预案;
④审查应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准确;
⑤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人、审查人、批准人是否符合规定,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⑥应提出具体的书面审查意见
(2) 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①危险性较大工程有七个分部分项工程,它们都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②监理人员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中应做的工作
a.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规定;
b.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施工企业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审核,审核合格后,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签字同意;
c.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方案是否都组织了论证审查;
d.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同意施工;
(3) 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证者,不能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4) 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检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技术措施方案、优化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
12.3.2 事中控制
(1)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3)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建设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不论是质量事故隐患还是生产安全隐患都要当机立断,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未发现或发现而未要求停止或未向建设单位报告,就是监理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就是失职行为。
(4)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听之任之,就是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就是失职。
(5)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这里特别注意两种错误倾向:
一是方案编好批准后,就万事大吉,把文件束之高阁;
二是把完美的方案在实施中大打折扣。
(6) 及时建立、收集、整理各种有关监理责任的资料:
a.在监理日志和工程例会纪要、监理月报中及时准确的记录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管的过程;
b.及时签发整改通知书,暂时停工令等;
c.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文件;
d.与参建各方就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沟通、磋商、协调等活动的书面材料;
e.收集整理各种原始记录和文件是监理机构自我保护的需要,是判定是否负有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
12.3.3 坚决制止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的行为。
(1) 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将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签字认可的;
(2) 迁就业主意愿或施工方压力,将严重隐患说成一般性问题,大事化小的;
(3) 迁就业主意愿或施工方压力,将暂时停工改为整改,处理又不力的;
(4) 有意将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私下处理贻误时机的;
(5)